【領獎相關】
◎ 本活動(含http://2009king.mjonline.com.tw/上所有活動獎項)現金與實體得獎玩家,當您寄回「一份」領獎確認單與帳戶影本(現金得主)時,需在領獎確認單的獎品價值上註明各項得獎金額/物品與日期(舉例說明:1萬現金*2(得獎日9/23,9/24) 1千現金*5(得獎日9/24,9/25得獎)共2萬5千元)以利戲谷贈獎流程,活動獎項之總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者,戲谷將依法預先扣取10℅。
◎ 本遊戲獎項採購流程中,如因廠商有缺貨、停產等原因,無法寄發網頁公告之獎項者,戲谷保留換發等值商項予得獎者之權利。
◎ 霹靂電視版木偶(不含武器與配件,且以實際出貨為準):素還真(天啟版)、葉小釵(入魔版)、一頁書(神州版)、天狼星、不二做因手工製程關係,預計於2010年2月底出貨,請玩家先將領獎流程進行完畢後,另行通知到貨領取時間。
◎ 霹靂片場參觀半日雙人遊共12組幸運玩家(目前預定2009/10/24進行參觀),需將霹靂包盒内序號卡截角剪下回函寄回戲谷並寫上2人的戲谷號碼、戲谷暱稱、連絡電話,將統一於10/19號抽出並由專人通知。
◎ 麻雀王各賽程排行榜獎項(排行榜獎項請參考各賽程獎項說明);網路初賽複賽將依照晉級名單排行名次做為獎項發送依據(初賽總排行依據11/12 18:00之排行為準),網路決賽依據符合贈獎資格的排行榜名次做為發送依據;各獎項統一於各階段晉級名單公布後之隔週四系統維修時統一發送至符合得獎資格的玩家帳戶中。
◎ 麻雀王各賽程獎項(戲谷麻雀王霹靂背心、麻雀王霹靂紀念印記、麻雀王霹靂動態印記)同帳號限領一次,將於各回合隔週之系統維修後發送至符合得獎資格的玩家帳戶中。
◎ 新手抽霹靂獎項(拂塵、帝鵬)同帳號限領一次,11/5(活動延長,調整發送時間)系統維修後發送至符合得獎資格的玩家帳戶中。
◎ 霹靂百寶摸摸樂獎項(劍子仙跡角色面飾與衣服、吞佛童子角色面飾與衣服、天狼星角色面飾與衣服)同帳號限領一次,11/12系統維修後發送至符合得獎資格的玩家帳戶中。
◎ 新手抽霹靂(霹靂方城- 素還真麻將限定版)中獎名單預計將陸續公佈於得獎名單中。
◎ 霹靂包抽獎(電視版木偶-葉小釵入魔版)中獎名單預計將於10/23公佈於得獎名單中。
◎ 霹靂百寶搓搓樂抽獎(電視版木偶一頁書神州版、天狼星)中獎名單預計將於11/12公佈於得獎名單中。
◎ 網路預賽抽獎(電視版木偶不二做)中獎名單預計將於11/17公佈於得獎名單中。
◎ 網路決賽抽講(現金1萬元)中將名單預計將於12/18公佈於得獎名單中。
◎ LOCCITANE歐舒丹系列獎品將通知得獎品項並請玩家註明於領獎確認單上。
◎ 霹靂百寶搓搓樂實體獎項樣式與尺寸皆採隨機出貨,獎品圖示僅供參考,獎品以實際出貨為主。
◎ 【麥可傑克森未來的未來演唱會電影票】得獎名單已於10/19公佈於得獎名單中,由於電影上映時間確定延長,故得獎者請趕緊按此下載領獎確認單並填寫完成後於11/8前郵寄或傳真回戲谷:114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407巷22號8樓「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客服中心」收。演唱會電影票統一於11/9寄送。
◎ 戲谷麻雀王 霹靂來作伙(以下簡稱「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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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參加與得獎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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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當您取得參加本活動之資格,進入本活動網頁進行霹靂百寶搓搓樂(以下簡稱「本遊戲」)時,視為您已閱讀並了解本活動之遊戲規則、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關於本遊戲或本活動之其他公告,並同意遵行之,絕無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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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當您完成本遊戲,本活動網頁將出現遊戲結果,即視為您已接獲本活動獲獎與否及兌獎之通知,如戲谷之後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並非戲谷之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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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實體獎項寄送區域限制:實體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灣本島,不包含金門、馬祖、澎湖、蘭嶼等離島,如得獎者所指定之獎項寄送地位於台灣本島以外地區,得獎者應 依戲谷之指定方式先行支付寄送費用予戲谷,否則,視為得獎者拋棄兌獎權利及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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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兌獎期限及方式:本活動兌獎期限「霹靂包活動為2009/11/2」「新手抽霹靂為2009/11/2」「霹靂百寶搓搓樂為2009/11/23」「麻雀王比賽網路初賽為2009/11/30」「麻雀王比賽網路複賽為2009/12/14」「麻雀王比賽網路決賽為2009/12/31」「麻雀王比賽現場總決賽為2010/1/9」,超過該期限未依戲谷之規定流程並寄回領獎確認單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視同放棄兌獎權利及資格。獲得本活動實體獎項之得獎者,請按此下載領獎確認單並於填寫完成後,以下列方式寄回戲谷:實體獎項累計價值未超過新台幣1,000元(含)者,僅需得獎帳號申請註冊人本人填寫領獎確認單,並寄回/傳真(02-26572525)至客服中心;如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請您將領獎確認單利用郵寄方式寄到:114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407巷22號8樓 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客服中心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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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獎項扣稅之計算:如得獎人獲得實體獎項者,依「所得稅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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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得獎人所獲實體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者,戲谷將依法預先扣取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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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對於所獲實體獎項全額扣取20%。
c).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各類所得者,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並依規定繳納之:
c-1). 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 利事業之股利淨額;合作社、合夥組織或獨資組織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社員、合夥人或獨資資本主之盈餘淨額。
c-2)機關、團體、學校、事業、破產財團或執行業務者所給付之薪資、利息、租金、佣金、權利金、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告發或檢舉獎金、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執行業務者之報酬,及給付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之國外營利事業之所得。
c-3)第二十五條規定之營利事業,依第九十八條之一之規定,應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扣繳所得稅款之營利事業所得。
c-4)第二十六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之國外影片事業,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
本條各類所得之扣繳率及扣繳辦法,由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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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靂百寶搓搓樂】
◎ 本活動僅限麻雀(王)區與霹靂區內進行。
◎ 玩家可從「我要搓搓樂」鈕查看該週活動條件達成狀況。
◎ 活動計算相關說明:胡中寶牌台數 = 該手胡中寶牌之「寶牌」台數。
◎ 抽獎卷僅代表獲得抽獎資格,不會實際發送至玩家帳號中。
【戲谷麻雀王】
★ 參賽者同意書
戲谷麻雀王 霹靂來作伙
當您進入戲谷舉辦之第三屆戲谷麻雀王霹靂來作伙比賽(以下簡稱「本賽事」)網路賽事專區:戲谷麻將館「麻雀王」區(以下稱「本賽事專區」),一經點選”我同意”按鈕,戲谷將視為您已審閱、瞭解並同意遵守參賽者同意書(以下簡稱「本同意書」)、本賽事流程、規則及其相關辦法(網址:http://2009king.mjonline.com.tw/event2_intro_1.html,以下簡稱「本賽事辦法」),並同意戲谷對於本賽事辦法有隨時補充、認定、決定及說明之全部權利。
參賽者同意書
參賽者聲明並同意以下事項:
- 本人同意本人用以參與、進行本賽事所使用之遊戲帳號,應為本人以本人身份證字號申請註冊之遊戲帳號(以下簡稱「本人本賽事帳號」),本人瞭解並同意本人僅得以一個本人本賽事帳號取得本賽事之參賽資格、晉級資格、得獎資格及領獎資格。如有違反,本人同意並願接受戲谷逕行取消本人其他遊戲帳號之參賽資格、晉級資格、得獎資格及領獎資格之處分,絕無異議。
- 本人瞭解並同意於戲谷網站申請註冊本人本賽事帳號時,應提供本人正確且完整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手機或市話號碼等,惟如本人本賽事帳號之個人資料有不正確或不完整之情形者,本人應於民國(下同)98年9月25日(含)前,提供予戲谷或向戲谷更正完成。
- 本人聲明並同意於參加本賽事前,已詳細閱讀、瞭解並願意完全遵守本參賽者同意書(以下簡稱「本同意書」)、本賽事流程及規則(網址:http://2009king.mjonline.com.tw/event2_intro_1.html)及其相關辦法(以下簡稱「本賽事辦法」),且本人同意戲谷得隨時對於本賽事辦法進行片面之補充、認定、決定及說明,本人亦同意完全遵守戲谷對於本賽事辦法之補充、認定、決定及說明,戲谷並得以公告之方式為之。
- 本人同意本人本賽事帳號如有以下任一情事者,戲谷得逕行取消本人本賽事帳號之參賽資格、晉級資格、得獎資格及/或領獎資格,本人絕無異議:
(1)本人本賽事帳號違反本賽事辦法、使用者合約、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於戲谷網站所公告之所有注意事項或中華民國法令規定,經戲谷認定屬情節重大者。包括但不限於:本人本賽事帳號因使用或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本賽事,經戲谷終止與本人本賽事帳號間之合約關係者;
(2)
於98年9月25日後,本人本賽事帳號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手機或市話號碼等,仍有不正確或不完整之情形者;
(3)
本人本賽事帳號於本賽事網路初賽期間:累積斷線率高於5%或每回合本賽事斷線次數高於5次者;於本賽事網路複賽及決賽期間:累積斷線率高於3%或每回合本賽事斷線次數高於3次者;
(4)
取得晉級本賽事網路決賽資格之本人本賽事帳號之申請註冊人,未於98年11月29日前完成以下事項者: 取得晉級本賽事網路決賽資格之參賽者,應連結至本賽事網址:http://2009king.mjonline.com.tw/event2_intro_1.html下載本賽事參賽資格確認表(以下簡稱「本表格」),填具本表格,並提供本人本賽事帳號申請註冊人本人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至遲並應於98年11月29日前將填妥之本表格及本人本賽事帳號申請註冊人本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傳真至戲谷客服中心(傳真號碼:02-2657-2525)。
5. 本人瞭解並同意本人本賽事帳號一經參賽後,即不得將本人本賽事帳號權利、義務之一部或全部於本賽事外進行任何轉讓,且本人進一步聲明縱有第三人、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向戲谷主張本人本賽事帳號權利、義務之一部或全部,戲谷得不受理並得終止本人本賽事帳號之參賽資格、晉級資格、得獎資格及/或領獎資格;如經戲谷發現有事實上之轉讓或移轉情形者亦同。
◎ 正式晉級名單已戲谷公布之晉級名單為主,排行榜僅供參考。
◎ 請注意:若指定活動廳開關廳時間有所變動時,排行榜結果將以開關廳結束時間為排行榜依據。
◎ 戲谷要求任一身分證號僅能以一個戲谷帳號參加本活動,如有違反者,本人同意戲谷有權取消本人之參賽資格、得獎資格及領獎資格,而逕由後一位排名參賽者遞補之(遞補規則請詳見各階段比賽辦法為準)。(同註冊資料,若有其一帳號違規,本人同意戲谷有權取消所有與本人相同註冊資料帳號之參賽資格、晉級資格、得獎資格及領獎資格。)
◎ 獲得現場總決賽參賽資格之戲谷玩家戲谷將另行通知現場報到事宜;若超過現場報到指定日期(12/22中午12:00前需回覆是否參賽)無回覆者,視同自動放棄現場參賽資格,依照排行榜名次依序遞補參賽。
◎ 戲谷保留本活動最終參賽資格審核及其決定權。
【其他】
◎ 戲谷麻雀王 霹靂來作伙獎項若遇違規停權玩家者取消得獎資格但不依序遞補。
◎ 若玩家於活動遊戲區內違規並經查證屬實者,戲谷將有權於停權後於戲谷相關平台公告違規玩家暱稱或戲谷號碼。
◎ 經查,得獎者如於活動時間內,有違反戲谷使用者合約或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者,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得獎權利及資格,獎項(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已發放者,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物品或金幣;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戲谷將依法追索之。戲谷使用者合約、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
◎ 戲谷保留修改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兌獎方式、規則、得獎資格及名單、與本活動相關重要事項之權利,本活動參加人絕無異議。
◎ 戲谷「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之員工及其二親等之親屬,不得參加本活動。
本活動期間被停權之玩家,將會被追溯並扣除活動期間所獲得之虛寶、金幣、點數、紅利點數等,請玩家遵守遊戲規範
。
◎ 活動時間與辦法若因臨時狀況有異動時,以本活動網頁公佈為主;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戲谷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
◎ 如經查於此遊戲時段內違反戲谷娛樂館遊戲規則者,戲谷工作人員得取消該玩家得獎資格。
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 |